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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鼎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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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委物业服务有哪些常识要知道?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住在小区里,你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武汉全委物业服务有哪些常识要知道?

  1.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有什么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它有下列规定:

  (1)新建商品住宅单位应当在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新建商品住宅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新建商品住宅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5)新建商品住宅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较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

  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住宅单位违反上述五项条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